公告日期:2023-07-12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3207 证券简称:中科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50,789,375.3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8,381,005.30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6,823,100.09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6,823,100.09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4,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20,000,000 股为基数(应分配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4,000,000 股减去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 4,0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93765 元(含税)。拟以公司目前总
股本 24,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其中以股
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875,300 元,
转增 12,00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其中本次权益分派预案中的现金红利未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24,000,000 股为基数实施分派,是根据中科生物与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条款执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2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科灵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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