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6
证券代码:833205 证券简称:博采网络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杭州博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杭州博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调整和经营发展需要,计划将北京博采汇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博采汇众”)60%的股权以人民币 1,20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何国云。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博采汇众的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资 产 总 额为
人 民 币241,357,241.55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56,893,161.31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北京博采汇众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405,206.88 元,净资产为-1,017,946.38 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的 0.0058%、净资产的-0.0065%。故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北京博采汇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该项交易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特殊审批,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经办人报当地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即可。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何国云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二、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博采汇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 19 号楼 9 层(08)(朝外孵化器 1901 号)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1、基本情况
北京博采汇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注
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涛,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此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出售子公司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博采汇众的股权,北京博采汇众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三、 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的净资产、经营情况、各股东实缴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00,000元,认定此次交易价格公允。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 1,200,000 元的价格出售北京博采汇众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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