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0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3199 证券简称:灵岩医疗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灵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年8月、11月、2018年3月,公司分三次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
渎支行贷款共计25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龚凯彬、文敏于2017年8月与苏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贷款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提供最高额25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龚凯彬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股份55.93%。
文敏为龚凯彬配偶,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7.41%。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
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龚凯彬、龚会泉回避表决,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公告编号:2018-011
龚凯彬 苏州市吴中区 - -
文敏 苏州市吴中区 - -
(二)关联关系
龚凯彬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股份55.93%。
文敏为龚凯彬配偶,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7.41%。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提供资金保障,2017年8月、11月、2018
年3月,公司分三次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贷款共计250万元。公司
实际控制人龚凯彬、文敏于2017年8月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贷款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提供最高额25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事项为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无偿保证行为,未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不涉及关联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银行贷款为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的完整性、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灵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灵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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