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9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3191 证券简称:ST博世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6号)
收到日期:2019年6月18日
生效日期:2019年6月1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一、未披露定期报告
二、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未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
度报告,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06
二、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诉原因为施工合同违约,
涉诉金额35.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73%,但公司迟
至2018年8月8日才进行披露。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诉原因为加工合同违约,
涉诉金额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2%,但公司迟至
2018年8月8日才进行披露。
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诉原因为房产租赁合同
违约涉诉,涉诉金额109.75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但公司迟至2018年8月8日才进行披露。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诉原因为借款逾期,涉
诉金额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6.71%,但公司迟至2018
年10月25日才进行披露。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诉原因为贷款逾期未
支付,涉诉金额14.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9.61%,
但公司迟至2018年12月10日才进行披露。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诉原因为劳动纠纷及仲
裁,仲裁金额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68%,但公
司迟至2018年12月10日才进行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二条、二十五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尚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6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尚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公司将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公司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6号)
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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