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8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3191 证券简称:ST博世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涉及诉讼公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基本案情如下:
2017年4月26日,原告华电联合(天津)发电设备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燃机空气过滤器升级改造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95%。
原告认为: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华能临港(天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进气系统改造项目设备的安装施工,被告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日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按照合同约定,被告方应向原告支付结算金额358,131元。现原告多次派人员催讨被告所欠工程价款,被告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工程价款。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价款358,131元;并判令被告承办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告编号:2018-029
由于工作人员对重大诉讼理解存在偏差,未将上述事项告知主办券商,致上述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对延迟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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