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8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833191 证券简称:ST博世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涉及诉讼公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基本案情如下:
原告:无锡硕卓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
被告: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
原告认为:原、被告系业务往来单位,双方自2016年5月7日开始共签订4份合同,约定由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为被告加工制作成套电气控制柜并进行安装。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加工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已按照实际供货开具了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价款955,379元,被告则先后支付价款869,604元,至今尚欠85,775元。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价款85,775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由于工作人员对重大诉讼理解存在偏差,未将上述事项告知主办券商,致上述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对延迟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1
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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