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世德:关于补发涉及诉讼公告的说明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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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8 19: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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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08


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33191 证券简称:ST博世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涉及诉讼公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基本案情如下:

2013年,原告李辉(以下简称“原告”)、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后企业名称经工商变更登记为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及成都麦地不动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地公司”)签署《房产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北4区1单元12层1201号,面积为377.64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4年2月18日起至2019年2月17日止。后原告、被告及麦地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房屋租金第一年即2014年2月18日起至2015年2月17日止为45元/平方米/月,从第三年起逐年递增8%。被告支付租金的方式为自2014年2月18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每一期的租金被告应提前15天向原告支付。若被告逾期不按时向原告缴纳租金等费用以及租赁期满未按照约定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日租金费用的2倍向原告进行赔偿。

原告认为: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了租赁房产,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8月18日至2018

公告编号:2018-027
年2月17日的房屋租金,亦未支付欠缴的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等费用、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仅于2017年11月1日支付4万元房屋租金,余下房屋租金,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一直拒不支付。后原告、被告与第三人张海、巫江签订《环球中心办公家具、电器及装潢出售协议》,由被告将其购买的办公家具、电器及装潢折价出售给原告及第三人,并以此解除了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但被告直至原告将房屋再次出租时,方才将房屋返还给原告,且对于被告欠付的租金及房屋占用费、物业管理费及空调使用费、至今未向原告支付。原告就上述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租金加上物管费及空调使用费两项合计830,524.98元,违约金266,936.00元以及本案产生的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

由于工作人员对重大诉讼理解存在偏差,未将上述事项告知主办券商,致上述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对延迟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成都博世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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