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1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3188 证券简称:画店文化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西画店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画店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6月19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
江西画店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股转系统[2017]34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事项
2015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启动股票发行,向上海富诚
海富通资产—海通证券—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4,999,995元,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取得股份登记函。公司存在取得股份登记函前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告编号:2017-015
二、 受到的监管措施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第1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三十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画店文化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画店文化于接到本决定书五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违规事实和性质的深刻认识、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整改举措和行为保证。
三、 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一) 公司接受全国股转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不申
请诉讼或行政复议。
(二) 公司将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对违规事实和性质
作出正确认识和反省,积极提交书面承诺并作出行为保证。
(三) 对于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前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来提升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规范公司的经营运作:
公告编号:2017-015
1、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及内部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
2、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主办券商的督导工作。
3、针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江西画店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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