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33187 证券简称:九川竹木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2017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2015年8月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已取得股份登记函的发行一次。
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议案经2017年4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2017年5月19日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7月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确认发行股数500 万股,
总计募集资金1,800 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7日
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491 号”《验资报告》,截至本次股票
发行缴款截止日2017年7月7 日止,认购方共计认购500 万股,
公司共收到本次定增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项金额1,800 万元(未扣
减发行费)。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500 万元,资
本公积为1,300万元。
公司于2017年8月2 日取得《关于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877号)。
公告编号:2018-01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17年4月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7年5月19 日召开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体系,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公司股票发行的收款账户是公司为本次定向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庆元支行
账号:33050169733500000193
公司在取得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7年7月17日,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庆元支行签署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4
根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江西东方名竹竹业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
截至2017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839,759.42
元(不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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