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试剂: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南京试剂资讯
2024-01-30 17:08: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1-30



证券代码:833179 证券简称:南京试剂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化学试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15:00—2024 年 2 月 27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179 南京试剂 2024 年 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作见证。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赵桥河南路 10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会所编制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监事会所编制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由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五)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由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