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3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3172 证券简称:明珠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玉 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
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0 年 01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2),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关于对“二、主要内容(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明珠股份、陈朋从、王志、钱崇咬、申列东、何建国、柴宝寿、李锐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更正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
公告编号:2020-003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明珠股份、陈朋从、王志、钱崇峻、申列东、何建国、柴宝寿、李锐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了上述更正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更正后的《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将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对于本次更正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