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股份: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明珠股份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更正后)
摘牌玉珠资讯
2020-01-13 18: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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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1-13



证券代码:833172 证券简称:明珠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

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玉溪明 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珠股份),住所地:玉溪市高新区腾霄路 11 号。



陈朋从,男,1964 年 4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钱崇峻,男,1961 年 6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申列东,男,1957 年 3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



柴宝寿,男,1967 年 10 月出生, 时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锐华,男,1971 年 1 月出生,时任公司财务总监;



何建国,男,1952 年 9 月出生,时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

秘书,任职期间 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王志,男,1964 年 4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

2019 年 3 月至今。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一、未披露特殊条款;



二、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三、年度股东大会未及时披露。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经查明,明珠股份有以下违规事实:



一、未披露特殊条款



2011 年 1 月 19 日,明珠股份、13 名创始股东(包括董事长陈朋

从、总经理钱崇峻,董秘兼副总经理何建国、财务总监李锐华,董事申列东、监事会主席柴宝寿)与广州钧扬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钧扬”)、佛山市优势集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集成”)签署《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约定,公司应在交割日起六年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并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回购权、特别表决权、知情权和

清算优先权等。公司未在 2015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 《公开转让说

明书》、2016 年 11 月 10 日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以及 2015 年

至 2018 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股东协议》相关情况。



二、重大诉讼, 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2019 年 5 月,明珠股份未及时披露与广州钧扬、佛山集成的仲

裁案件,涉及累计金额 5560.1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5.66%,同时其两处因对方财产保全被查封。明珠股份未及时披

露上述事项,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以及 8 月 8 日补充披露

上述事项。



三、年度股东大会未及时披露



2019 年 5 月 23 日,明珠股份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形成

相关决议,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

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明珠股份未能及时披露上述特殊条款、重大诉讼以及年度股东大会,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陈朋从,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志,时任董事、总经理钱崇峻,时任董事申列东,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何建国,时任监事会主席柴宝寿,时任财务总监李锐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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