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3
证券代码:833172 证券简称:明珠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
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玉溪明 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珠股份),住所地:玉溪市高新区腾霄路 11 号。
陈朋从,男,1964 年 4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钱崇峻,男,1961 年 6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申列东,男,1957 年 3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
柴宝寿,男,1967 年 10 月出生, 时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锐华,男,1971 年 1 月出生,时任公司财务总监;
何建国,男,1952 年 9 月出生,时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
秘书,任职期间 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王志,男,1964 年 4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
2019 年 3 月至今。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一、未披露特殊条款;
二、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三、年度股东大会未及时披露。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经查明,明珠股份有以下违规事实:
一、未披露特殊条款
2011 年 1 月 19 日,明珠股份、13 名创始股东(包括董事长陈朋
从、总经理钱崇峻,董秘兼副总经理何建国、财务总监李锐华,董事申列东、监事会主席柴宝寿)与广州钧扬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钧扬”)、佛山市优势集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集成”)签署《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约定,公司应在交割日起六年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并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回购权、特别表决权、知情权和
清算优先权等。公司未在 2015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 《公开转让说
明书》、2016 年 11 月 10 日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以及 2015 年
至 2018 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股东协议》相关情况。
二、重大诉讼, 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2019 年 5 月,明珠股份未及时披露与广州钧扬、佛山集成的仲
裁案件,涉及累计金额 5560.1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5.66%,同时其两处因对方财产保全被查封。明珠股份未及时披
露上述事项,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以及 8 月 8 日补充披露
上述事项。
三、年度股东大会未及时披露
2019 年 5 月 23 日,明珠股份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形成
相关决议,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
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明珠股份未能及时披露上述特殊条款、重大诉讼以及年度股东大会,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陈朋从,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志,时任董事、总经理钱崇峻,时任董事申列东,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何建国,时任监事会主席柴宝寿,时任财务总监李锐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