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8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3172 证券简称:明珠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于公司房产被查封的公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近日,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 0402 财保 1 号、(2019)云 0402 财保 2 号两份《民事裁定书》。
由于公司人员的疏忽,公司未将该《民事裁定书》的情况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导致该次《民事裁定书》的情况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已在主办券商督导后及时改正,现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房产被查封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20)。
公司对上述未能及时进行公告的情况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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