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9
明珠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明珠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公
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明珠股份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
号2019-008),公司应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并最迟于2019年5
月27日前披露股东大会决议。经主办券商催促明珠股份,明珠股份至今未能将
公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发送给主办券商审查并披露。公司未按照《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规定的要求就上述股东大会决
议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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