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牌玉珠资讯
2018-10-08 16: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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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08


证券代码:833172 证券简称:明珠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朋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48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向玉溪国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借款并由四家自然人、一家法人股东以质押其所持
股权及公司法人陈朋从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的方式提供关联担保》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向玉溪国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借款,贷款金额为6,940,000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年利率6.00%。由公司股东陈朋从、钱崇峻、柴宝寿、徐红春及玉溪荣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明珠股份3,826,000股质押给玉溪国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8.3173%。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312,5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13,5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同意以我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朋从位于玉溪市红塔区高新区民营商贸城吉新街13号自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8)红塔区不动产全第0005386号,房产面积为649.68㎡,土地使用权面积111.4㎡;总层数六层)作为该借款抵押担保。质押期限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起至2021年09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玉溪国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内容公司已于2018年09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详见《偶发性关
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95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钱崇峻持有公司3,521,000股,柴宝寿持有公司750,000股,徐红春持有公司800,000股,玉溪荣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6,000股,陈朋从持有公司1,000,000股,同时陈朋从为玉溪春和花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且持有云南省玉溪佳卉园艺有限公司20%以上的股份,云南省玉溪佳卉园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043,000股,玉溪春和花卉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34,000股。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0,524,000股,进行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公司与玉溪国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并继续由三家法人股东以质押其
所持公司股权方式提供关联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向玉溪国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金额为贰仟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2017年2月15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年利率6.00%,由公司股东云南省玉溪佳卉园艺有限公司、玉溪春和花卉有限公司及江川彩云花卉产业有限公司以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18,515,000股质押给玉溪国创
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方式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关联担保,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40.2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8,515,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2017年2月15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到期后经双方多次沟通展期事宜后签订延期四年的借款展期协议,年利率6.00%,展期质押期限自2018年2月15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止。公司股东云南省玉溪佳卉园艺有限公司、玉溪春和花卉有限公司及江川彩云花卉产业有限公司将继续提供关联担保。(该内容公司已于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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