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股份:关于公司董监高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摘牌玉珠资讯
2018-07-23 15:42:2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7-23


证券代码:833172 证券简称:明珠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玉溪明珠花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工作表示感谢。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及任命现已完成。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07月2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朋从、何建国、申列东、赵晶、黄能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07月21日-2021年07月20日。

选举柴宝寿、姚鑫与职工代表监事赵刚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职期限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07月21日-2021年07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20人,持有公司股份45,48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8717%。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45,48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
2、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07月2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朋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0日。

选举何建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0日。;

聘任王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0日。

聘任余正云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0日。

聘任李锐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0日。

以上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监事会主席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07月2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柴宝寿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0日。

以上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4、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8年07月04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赵刚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0日。

以上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选举/任命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选举董事兼董事长陈朋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2.1739%。陈朋从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法
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该选举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何建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3,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4196%。何建国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该选举董事申列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申列东先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该选举董事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