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7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33163 证券简称:齐顺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近日,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出具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18】110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3月29日,公司购买腾飞科技园发展(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办公用房3468.51平方米,总价为3052.29万元,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未申请停牌,亦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监管意见
(一)公司应严格遵守《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公司治理,完善三会制度,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采取有效措施 公告编号:2018-003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公司应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整改措施
公司已切实整改上述问题。公司已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补充履行了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披露了《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于次日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持续就相关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披露。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追认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议案》,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追认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议案》,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2017年 11月 3日,因最终公司未能通过腾飞科技园项目所在地政府关于该房屋买受方资格的审核。鉴于相关事项已经终止,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经申请,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苏州齐顺信息 公告编号:2018-003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并于2017年11月 8日
复牌。
在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专门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上述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着手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计划,内容如下:
一、公司将定期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于《证券法》、证监会部门规章和股转系统自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自律监管意识,保证公司日后切实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公司董事会将完善三会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于信息披露负责人的问责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公司接受江苏证监局的监管管理,按照江苏证监局监管意见相关要求和整改期限,尽快将监管要求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江苏证监局。公司将认真落实整改报告,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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