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顺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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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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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8

证券代码:833163 证券简称:齐顺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12月5日,书面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8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彬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双方已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就终止上述协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为附生效条件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且公司拟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经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负责指导和督促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持续督导协议为附生效条件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出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申请,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后续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所有材料的准备及报备工作;2)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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