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9
公告编号: 2017-033
证券代码: 833163 证券简称: 齐顺科技 主办券商: 中银证券
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
拟受让腾飞科技园项目相应房屋, 并与 2017 年 3 月 29 日签订了《腾
飞科技园房屋转让合同》, 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
公司工作人员不熟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
南(试行)》等有关规定, 公司未及时申请股票停牌并披露停牌公告。
经主办券商督促,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申请批准,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 齐顺科技,证券代码: 833163)自 2017 年 7 月 19 日起暂停
转让,原定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17 年 10 月 19 日。 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苏州
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7)。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相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33
工作,但根据《腾飞科技园房屋转让合同》,若公司截至合同签署之
日起 90 日内仍未通过政府关于买受方资格的审核的,本合同自期限
届满次日起自动终止。自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持续努力
推动工作,现公司已得到政府书面回复,公司未通过买受方资格审核,
合同已自动终止,公司也将终止继续购买该房屋。 并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近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复牌手续,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
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之处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本
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齐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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