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代码:833144 证券简称:毅康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的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通知说明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
5月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4日。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二、临时议案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曲毅先生(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曲毅持有公司股份 75,237,000.00股,持股比例为 50.16%)于2017年04月25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提议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议案如下:
1、《关于追认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城昊劳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议案内容: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成都城昊劳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40,000,000.00元,即成都城昊劳务有限 公告编号:2017-035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00.00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
币35,000,000.00元。
2、《关于取消对山东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增资山东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在投资合作过程中协议各方协商达成共识,现拟取消公司对山东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因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故取消增资对公司正常经营没有任何影响。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曲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16%,公司董事会认为曲毅先生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临时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关于追认向关联方资金拆借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35
(六)《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关于追认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议案》;
(八)《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九)《2016 年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十)《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二)《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三)《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公司2017年度银行授
信及贷款等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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