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公告编号:2017-030
证券代码:833144 证券简称:毅康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并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现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7年4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
0票,弃权票数为0票。此议案尚需提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胜华
公告编号:2017-030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四、备查文件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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