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4
证券代码:833144 证券简称:毅康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莱州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莱州市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莱州天润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经过双方充分协商,成交价格最终确定为5102.34万元。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衡量是否构成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两个指标: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98,003,277.61元,期末净资产额为124,142,428.33元。期末资
产总额的 50%为 99,001,638.81元;净资产额的 50%为
62,071,214.17元,期末资产总额30%为59,400,983.28元。公司
本次购买的资产总额为 5102.34 万元,本次的交易对价总额为
5102.34万元,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莱州市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收购完成后,尚需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莱州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为山东省烟台
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北苑路财富大厦515号 ,主要办公地点为山东
省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北苑路财富大厦515号 ,法定代表人为
刘馨博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营业执照号为
91370683MA3CG2FR2Y,主营业务为研究、销售: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服务;河道治理服务;污水处理管道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莱州市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办事处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莱州市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6年03月07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其中莱州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法定代表人:刘馨博;住所: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办事处;经营范围:污水处理、环保工程咨询及环境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目标公司目前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目标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莱州天润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定价公允、合理。
(二)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本次收购资产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签署收购协议后,过户时间为交易标的完成在当地工商相关管理部门登记事项后。
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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