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4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3144 证券简称:毅康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月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2月3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曲毅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
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
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各位董事经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莱州市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此议案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根据经营需要,本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莱州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莱州市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莱州天润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经过双方充分协商,成交价格最终确定为5102.34万元。根据 公告编号:2017-001
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收购资产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毅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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