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3129 证券简称:苏美材料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江苏苏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给予江苏苏美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给予江苏苏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4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苏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材料或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南开发区南二路8号。
冷志顺,男,1963年1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周永富,男,1974年8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苏美材料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公告编号:2019-005
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1、给予江苏苏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冷志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周永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如公司在2019年6月28日之前(含6月28日)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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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给予江苏苏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243号);
(2)《关于给予江苏苏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发[2019]1942号)。
江苏苏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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