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04
证券代码:833128 证券简称:金正印务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金正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金正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7月1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为:
一、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三条
原为: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山东金正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聊城经济开发区蒋官屯工业园规划路北,邮政编码:252000.
现修改为: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山东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聊城经济开发区蒋官屯工业园规划路北,邮政编码:252000.
原《公司章程》条款中涉及的公司名称“山东金正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均修改为“山东绿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修改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
原为: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印制各类电脑票据、电脑表格、定额发票、经营印刷品广告(有效期限以印刷经营许可证为准)。加工销售各种规格计算机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经销各类纸制品、代理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印制各类电脑票据、电脑表格、定额发票、经营印刷品广告(有效期限以印刷经营许可证为准)。加工销售各种规格计算机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经销各类纸制品、代理国内广告业务;以自有资产进行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生物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和种植;炼油(植物非食用油);环保产品、日化用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修改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1)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2)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3)非公开发行股份;
(4)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1)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2)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3)非公开发行股份;
(4)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发行股份时(包括公开和非公开发行时),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四、修改原《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
原为:
第九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全体股东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三年,对股东大会负责。
现修改为:
第九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全体股东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三年,对股东大会负责。
以上修改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修改。
特此公告。
山东金正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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