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普达: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得普达资讯
2023-01-06 16: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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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06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3119 证券简称:得普达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山东得普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福杰、财务总监张嫣秀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期限 2019 年 5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



承诺事项的内容 若得普达不能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简称为上市期



公告编号:2023-001



限)内完成上市计划,淄博国泰鸿达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有权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 180 天内书面通知实际控制人王福

杰、张嫣秀(以下简称甲方)回购其持有的得普达

全部股份。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回购要求通知之日

起 90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数的回购价款(按

照 10%年化单利计算利息),如甲方于收到回购要

求通知 90 天内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其回购股

份的义务,自回购截止日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止,

乙方同意甲方用其每年的得普达现金分红金额分批

回购乙方本次认购的剩余股份数量,此时回购价款

的利息将自回购截止日起以 15%年化单利继续计

算。



若得普达当年度没有现金分红,则当年度甲方无需

回购,若 2026 年 1 月 14 日前仍未完成回购,甲方

承诺到期用现金一次性回购乙方本次认购的剩余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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