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3103 证券简称:兆舜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兆舜有机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兆舜有机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08月23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芳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莞兆舜有机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东莞兆舜有机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全体董事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东莞兆舜有机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兆舜有机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