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证券代码:833103 证券简称:兆舜科技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兆舜有机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度共发生1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于2015
年12月1日披露《2015年股票发行方案(二)》,本次股票发行募集
资金2,100,000.00元(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 2015年 11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5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东莞兆舜有机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发行方案(二)的
议案》。本次实际发行股票3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00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2,1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
月 25 日前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招商银行东莞南城支行(账号:
769903599110222)。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6]第7-2号《验资报告》。上述股票发行于2016年2月4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兆舜有机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113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16年8月8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故未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亦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6年8月8日,公司尚未建立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但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东莞兆舜有机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6年12月14日经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披露,并于2016年12月29日经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施行。
截至2016年8月8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故未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历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发行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 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20161231
项目 (元) 账户余额(元)
第一次 东莞兆舜有机硅科 招商银行东 769903599110222 2,100,000.00 0.00
发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莞南城支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说明如下(单位:元):
(一)2016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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