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3087 证券简称:勇辉生态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绵阳市勇辉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 5月 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项目。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将自 2016年 5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
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 5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公告编号:2017-013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
会【2016】22号)规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5票,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 公告编号:2017-013
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11,632.84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
金额11,632.84元。
2、调增其他流动负债本年金额297,806.94元,调减应交税费本
年金额297,806.94元。
六、备查文件
(一)《绵阳市勇辉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绵阳市勇辉生态农业股份邮箱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绵阳市勇辉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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