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2
关于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期)
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超腾能源)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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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辅导人员
2021 年 12 月,海通证券超腾能源辅导工作小组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雷浩、邓伟、沈济龄、刘裕俊、白金泽、李俊锋,其中雷浩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人员无变化。
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自 2022 年 7 月起至今。本辅导期内,海通证券通
过组织培训、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访谈、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自学、个别答疑等辅导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海通证券针对“三会”运作对公司进行辅导,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确保重大事项审议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海通证券就《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上市规划及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辅导培训。
2、海通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通过资料收集、抽查凭证、数据分析等方式继续核查公司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整改,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行业等方面状况。
3、在实际工作中,海通证券与辅导对象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辅导对象咨询的相关问题,海通证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辅导工作小组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及时沟通,提出解决或整改方案,并协助公司着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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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公司目前已加深对我国资本市场与监管政策的认识与理解,但仍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个别内控制度存在瑕疵。
解决方案:辅导工作小组将结合目前情况,对辅导对象内控制度、财务会计管理体系进行全方位的梳理,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在辅导工作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努力帮助发行人提升内控水
平,改善内控执行情况,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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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一阶段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将不断推进尽职调查、持续跟踪发行人经营情况及问题的解决情况;就辅导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和撰写;与企业进一步加强沟通,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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