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域股份: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定向承诺(更正公告)
旭域股份资讯
2021-03-29 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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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29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833055 证券简称:旭域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
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定向承诺》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3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定向承诺》(公告编号:2021-019),经事后核查及再次梳理,原公告部分内容需要进行更正,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承诺有效期: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一个月(含)内。

承诺履行期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一个月满之日。


公告编号:2021-028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异议股东须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以邮寄日期为准)等方式交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申报回购事情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本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回购。

更正后: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终止挂牌之日一个月(含)内。

承诺履行期限: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终止挂牌之日起三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承诺有效期届满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终止挂牌之日起一个月内,异议股东须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以邮寄日期为准)等方式交至

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申报回购事情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本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终止挂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回购。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更正后的公告。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青岛旭域土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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