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0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
五栋大楼B2座301室邮编100004
电话 861088312386
传真 861088386116
www.apag-cn.com
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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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B专审字(2017)0492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米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B审字(2017)1773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亚会B审字(2017)1773号)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
表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1、如财务报表附注八、(六)所述,米米乐公司本年度盘亏在途物资5,628.10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将盘亏的在途物资5,628.10万元计入2016年度营业损失;2、如财务报表附注八、(二十三)所述,米米乐公司在2016年度发生亏损7,253.57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总额为-2,676.19万元。米米乐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事项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和其他事项事项段》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和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段应当仅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信息。
米米乐公司本年度盘亏在途物资5,628.10万元,全年发生亏损7,253.57
万元,累计亏损7,702.73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676.19万元,以上情况表明
公司的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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