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耐股份: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特耐股份资讯
2020-04-30 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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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3032 证券简称:特耐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河南特耐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特耐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特耐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财务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
本公司股票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
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二) 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 决定公司对外借款及相应的自有资产担保;
(十六) 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以外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事
宜;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董事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
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七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第三章 董事

第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改选董事、监事提案获得通过的,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之后立即就任。

第十一条 公司选举董事时, 股东大会应当根据各候选董事的得票数多少及应选董事的人数选举产生董事。在候选董事人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时,候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方可当选。在候选董事人数多于应选董事人数时,则以所得票数多者当选为董事,但当选的董事所得票数均不得低于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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