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3027 证券简称:阳光恒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一、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应当为保本型或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其中,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不得超过本次授权额度的30%。
(二)投资额度
最高投资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四)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执行实施
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决议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公司应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
反对。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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