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7
公告编号: 2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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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3027 证券简称: 阳光恒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金融”)
共同投资设立江苏东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
登记的名称为准)。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
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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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9,446,471.76 元,净资产为 32,182,921.33 元,公司本次拟投资资
产的交易对价总额为 4,000,000.00 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计算规则,资
产总额占比 4,000,000.00/49,446,471.76*100%≈8.09%,净资产占
比 4,000,000.00/32,182,921.33*100%≈12.43%,均未达到上述标准,
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信辉”)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常州金融与常州信辉为常州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认定常州金融与常州信辉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属
于关联交易事项, 故认定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交易需政府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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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是否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交易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常州金融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延陵西路
23、 25、 27、 2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
陈利民
(二)关联关系
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
三、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介绍
(一)法人情形
交易对手名称: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陵西路 23、 25、 27、 2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利民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额: 700,000,000.00
营业执照号: 913204000850874589
主营业务: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典当、担保、
融资租赁等金融行业进行投资及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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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公司存不存在关联关系:存在
关联关系说明: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法人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四、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现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东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名
称为准)
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
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
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
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经济信
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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