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恒美: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阳光恒美资讯
2017-12-27 15: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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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7

公告编号: 2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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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3027 证券简称: 阳光恒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金融”)

共同投资设立江苏东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

登记的名称为准)。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

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告编号: 2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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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9,446,471.76 元,净资产为 32,182,921.33 元,公司本次拟投资资

产的交易对价总额为 4,000,000.00 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计算规则,资

产总额占比 4,000,000.00/49,446,471.76*100%≈8.09%,净资产占

比 4,000,000.00/32,182,921.33*100%≈12.43%,均未达到上述标准,

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信辉”)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常州金融与常州信辉为常州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认定常州金融与常州信辉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属

于关联交易事项, 故认定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交易需政府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公告编号: 2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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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交易是否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交易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常州金融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延陵西路

23、 25、 27、 29 号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

陈利民

(二)关联关系

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

三、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介绍

(一)法人情形

交易对手名称: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陵西路 23、 25、 27、 2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利民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额: 700,000,000.00

营业执照号: 913204000850874589

主营业务: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典当、担保、

融资租赁等金融行业进行投资及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 2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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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公司存不存在关联关系:存在

关联关系说明:常州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法人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四、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现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东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名

称为准)

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

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

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

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经济信

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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