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证券代码:833027 证券简称:阳光金服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4月10日,电子邮件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0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主持人:赵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监事会决议
的监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6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7年
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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