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证券代码:833027 证券简称:阳光金服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5月12日14时
结束时间: 2017年5月12日17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1日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315号联峰汇5A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峰
联系电话:021-64282066
传真:0512-68255652
电子信箱:info@sunnyhanmy.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315号联峰汇5A-5B(邮编200030)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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