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09
证券代码:833027 证券简称:阳光金服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6年8月5日,电子邮件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9日10时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石义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7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7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对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其他承诺人(以下统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和流程,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技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公司原经营范围为: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商务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代理记账除外);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包装设计、会务会展服务(主办、承办除外);电子产品、电脑配件、工艺礼品、文化办公用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现调整为: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商务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代理记账除外);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包装设计、会务会展服务(主办、承办除外);电子产品、电脑配件、工艺礼品、文化办公用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换发了“三证合一”的最新营业执照、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等事宜,拟对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第二条第二款原为:“公司系由阳光恒美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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