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我司”、“主办券商”)对我司负责督导的中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邦园林”)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中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2016年第一
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方案确认公司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400万股(含400万股),每股价格2.5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且该方案及相关议案于2016年2月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6年2月25日认缴完成,认缴额为992.50万元,并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15日出具了编号
为“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360号”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
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本次定向发行于 2016年4月11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
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6】296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中邦园林于2016年2月25日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992.5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为招商银行长春一汽支行,账号为43190000821089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规定。截止至2016年5月27日,公司该次所有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故公司无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亦无需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公司在此次发行股票前未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但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1月29日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承诺募集资金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的
投入情况对照如下: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承诺投入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9,925,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9,925,000.00
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9,925,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列 0.00%额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2016年末累计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发生重大变化
补充公司流 9,925,000.00 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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