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3
关于北京欣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期)
北京欣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欣智恒”)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辅导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专门为欣智恒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牵头实施。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王志宽、王伟、吴晓辉、李一鸣、张铭哲,其中王志宽为辅导小组组长。
上述 5 人目前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 4 家。
2.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
其他参与本次辅导的中介机构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考虑,公司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进行公告。
3.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为欣智恒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自第九期辅导工作结束之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本
报告签署之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与欣智恒上市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保持了顺畅沟通。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进行补充尽职调查、跟踪尽职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和其他中介机构也保持着紧密配合,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同发行人相关管理人员及各中介机构及时沟通并解决尽职调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协调各方中介更新完善具体工作计划及时间进度安排;
2.针对前期资料情况及时进行反馈、更新,对尽职调查清单进行补充;
3. 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查阅并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4. 对公司截至目前的财务业绩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5.在辅导过程中,会同其他专业服务机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欣智恒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仍需要持续学习加强。通过本辅导期的持续工作,上述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情况有所提高,能够实时跟进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经在内部较好地建立并完善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综合来看,公司已逐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建设。
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欣智恒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完善内控制度的持续建设,确保欣智恒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预计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不会发生变更,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将继续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发放补充尽职调查清单、收集整理所需材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公司基本情
况、行业发展现状、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建议,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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