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欧迈机械资讯
2024-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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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4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欧迈机械”)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国融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欧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融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章付才、成园园、刘元高、张超、朱非白、孙祖俊、张睿恒、曾宿桐、董稼先组成,章付才为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融证券正式员工且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具备辅导工作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国融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自学、个别答疑、日常咨询、督促整改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国融证券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协议、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辅导,具体如下:

1、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网络核查等方式对辅导对象开展尽职调查工
作,持续跟进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业绩及规范运营情况。

2、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过召开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就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为辅导对象提供专业建议和具体方案,督促公司规范运行。

3、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学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最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时向辅导对象传递北交所发行与审核动态信息,持续关注最新监管审核政策及规范运作要求。

4、督促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以及法律后果情况;引导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并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掌握拟上市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情况,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5、组织辅导对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承诺书》,树立正确的上市观。

6、重点关注辅导对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公司按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7、持续跟进辅导对象业务的开展情况,了解辅导对象 2024 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最新行业发展动态。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对辅导对象合法合规经营、健全公司治理、规范财务基础等方面提供了较好的专业支持与指导,提高了辅导工作整体效果。

(五)辅导对象董事变更

欧迈机械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报送辅导备案报告时,公司董事为解忠诚、徐艳艳、姚亭亭、张明斌和高亮。由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本辅导期内公司董事变更为解忠诚、徐艳艳、姚亭亭、李金振和杜淑青。除上述 2 名董事发生变更外,本辅导期内公司其他接受辅导的人员均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关于创新层进层工作

辅导机构督促辅导对象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关于 2024 年创新层进层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于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启动创新层进层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发布 2024 年第三批创新层进层决定的公告》(股
转公告〔2024〕228 号),公司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调入创新层。

2、关于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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