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盟: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天下书盟资讯
2018-01-11 15: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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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1

证券代码:833019 证券简称:天下书盟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北京天下书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6年5月6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北京市通州区



二、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北京天下书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蔡雷平,董事长。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解东迎,北京市铭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广兴,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被告基本信息:



被告一:



1.公司名称:北京优环商贸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秦国安,执行董事。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一静,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1/5



律师;孟丽婷,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二:



1.公司名称:北京恒远中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建国,执行董事。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剑,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三:



1.公司名称:北京盛世发废品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军,总经理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一静,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孟丽婷,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



1.姓名:邵红照,男,198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



2.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无



(四)基本案情:



原告北京天下书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书盟公司)诉被告北京恒远中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中通公司)、北京优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环商贸公司)、北京盛世发废品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发公司)、邵红照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2/5



《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2016年6月14日,被告优环商贸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追加被



告邵红照。



2017年12月20日,原告天下书盟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追加被



告盛世发公司。



(五)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请求:



1.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财产损失54,379,413.9元人民币;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公司于 2018年1月 10日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6)京0112民初179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邵红照赔偿原告北京天下书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失4,9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执行清;



2.被告北京优环商贸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天下书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失4,9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执行清;



3.被告北京恒远中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天下书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失2,8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执行清;



4.被告北京盛世发废品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北京3/5



天下书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失1,400,000元,于本判决



生效后七日内执行清;



5.驳回原告北京天下书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3,698元,由原告天下书盟公司负担207,898元



(已交纳),由被告邵红照负担 37,030 元,由被告北京优环商贸



有限公司负担 37,030 元,由北京恒远中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21,160 元,由北京盛世发废品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10,580



元,均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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