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8
公告编号:2018-041
证券代码:833007 证券简称:东华宏泰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东华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东华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经营发展战略调整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充分保护公司针对该事项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的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意终止挂牌函15日内(以下简称“回购期”),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股东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1、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参加了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协调第三方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如异议股东书面承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或回购期内未与公司联系股份回购事宜的,均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华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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