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8
公告编号:2018-042
证券代码:833007 证券简称:东华宏泰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东华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东华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针对就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具体权益保护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42
2、未参加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参加了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协调第三方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的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的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意终止挂牌函15日内(以下简称“回购期”),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其他成本来源文件等必要信息。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股东,将视为同意公司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四、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萍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5、7、9、11、13、15、17
公告编号:2018-042
号2层9#(B206)
联系电话:010-82237512
北京东华宏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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