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8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函[2021]18 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辅
导机构”)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与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创达新材”或“辅导对象”)签订了《辅导协议》,随后辅导机构向贵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经贵局确认,创达新材
的辅导备案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本着
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创达新材实施了辅导。现根据贵局要求,向贵局
报送创达新材第一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将辅导机构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本
报告出具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的辅导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辅导过程及辅导工作内容
(一)辅导经过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创达新材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辅导机构与创达新材律师、申报会计师结合创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的工作安排,稳步有序的推进尽职调查各项工作。各中介机构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对创达新材的历史沿革、资产权属、“三会”运作与内部控制、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等情况进行梳理,并相应制作尽职调查工作
底稿。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创达新材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进行辅导的第一期。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辅导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辅导工作小组成员:《辅导协议》签订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成立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包建祥、康杰、周毅、刘德法、郑松、李雨童、王春七人,其中包建祥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2020 年 12 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补充徐琰、徐喆瑾、李成龙进入辅导工作小组。除上述情况外,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动。
徐琰先生:投行从业年限 7 年以上,曾参与康泰医学(300869)IPO、洪城水业(600461)公开发行可转债、上海新阳(300236)非公开发行、爱仕达(002403)非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经验。
徐喆瑾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投行从业年限 11 年以上,曾参与新南洋(600661,现更名为昂立教育)非公开发行、锦江酒店(600754)非公开发行等项目。目前正在参与得乐康 IPO 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经验。
李成龙先生:投行从业年限 1 年。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从业人员,其中包建祥、康杰、周毅、徐喆瑾四人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所有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目前,上述十人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 4 家。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及人员: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维、宋萍萍、周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丁陈隆、张冀申、刘艳君
上述两家机构为本次辅导工作的专业机构,配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创达新材做好上市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创达新材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辅导对象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关联方姓名 与公司关系
1 张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的普通合伙人
2 陆南平 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序号 关联方姓名 与公司关系
3 陈火保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 黄威 公司董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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