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诺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
瑞诺医疗资讯
2020-03-26 19: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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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26


证券代码:832986 证券简称:瑞诺医疗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河北瑞诺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录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 2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4

第一节 会议的召开方式...... 4

第二节 会议提案的提出与征集...... 5

第三节 会议通知及会前沟通 ...... 6

第四节 会议的出席 ...... 6

第五节 会议的召开 ...... 7

第六节 会议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 7

第四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反馈...... 9

第五章 附则 ...... 9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北瑞诺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
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河北瑞诺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 制订、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职权,董事会对于董事长的授权应符
合以下原则:授权应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授权事项、权限、内容应明确,并具有可操 作性;不应授权超过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或幅度;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 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十八)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对外担保除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
五十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交易事项未达到所述标准的 ,
由董事会审议,授权总经理办理。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 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 项目;放弃权利;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六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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