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森普特: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埃森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埃森普特资讯
2020-04-17 19: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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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7


上海证券

关于成都埃森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作为成都埃森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近期在日常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以下风险事项:

1、因涉及重大诉讼,未履行生效判决,公司及其子公司成都埃森普特电气有限公司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通知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苏琳也被列为该案的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该案涉及金额7,853,922.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1,623,649.74元的36.32%。根据《执行通知书》,公司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业云履行支付7,853,922.5元及利息、支付本案执行费66,670元的义务。详情请见2020年2月24日埃森普特发布的《成都埃森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经主办券商向公司了解,截止目前公司未支付上述款项。2020年4月16日,主办券商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述被执行记录、限消记录仍然存在。


2、公司原定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至今未履行聘请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预计公司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因经营困难、未履行重大诉讼的生效判决,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公司如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
被暂停转让的风险;若未能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
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要求挂牌公司依法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公司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按照股转公司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及审议流程。另外,主办券商在日常督导工作中,要求公司及时提供督导所需核查材料,公司未予以积极配合。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相关事件进展及公司治理规范性。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上述案件相关资料、执行通知书

上海证券
2020 年 4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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