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18
证券代码:832979 证券简称:弘天生物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6年12月3日 9时 30分
结束时间: 2016年12月3日11时 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1月28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9号楼金泰富地
大厦709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
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拟增发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
每股价格为人民币50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
元(含50,000万元)。本次股票发行详情见《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二) 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将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做其他用途。
公司将会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三) 审议《关于签署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
增资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
审议与认购对象签署的定向增资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为发行人北京弘润天源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认购人。认购合同签署日期为2016年11月11日。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认购弘天生物本次发行的股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经各方签署后成立,经弘天生物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发事项后生效。
(4)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上述第3所述的合同生效条件外,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
前置条件。
(5)自愿限售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自愿限售安排。
(6)估值调整条款
合同未约定估值调整条款。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四)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
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保障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
(1)聘请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2)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类别、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3)审阅、制作、修订及签署本次发行的相关法律文件;
(4)根据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
(5)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的结果,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所涉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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