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鹰环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海鹰环境资讯
2023-07-03 18:11: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7-03


证券代码:832963 证券简称:海鹰环境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河北海鹰环境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的会场设置在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 9 时。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963 海鹰环境 2023 年 7 月 14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取消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河北海鹰环境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编号 2023-006),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3-0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 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近期因公司受外部环境影响,公司部 分合同账款回收不及预期,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充足性,故拟取消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取消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8)。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海通证券股份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海通证券股份公司充分沟通及 友好协商,双方拟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 见。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审核通过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不再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 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合同生效之日 起,由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
(四)审议《关于公司与原主办券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 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工作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相关文件 及其他变更主办券商等事宜。授权有效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