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1
证券代码:832954 证券简称:龙创设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龙创汽车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③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 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 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 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 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 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对
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 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 项交易而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下初始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0,985.38 1,199,532.03
董事会审批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0,985.38 1,199,532.03
合并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2022.12.31 2021.12.31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原因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3,932.94 733,787.77
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下初始确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4,742.47 731,492.32
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暂 董事会审批 盈余公积 2,517.33 1,337.64
时性差异 未分配利润 -33,326.86 957.81
所得税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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